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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50353)招标文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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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50353)招标文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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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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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150353)招标文件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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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受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 ,对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XQGPC-20150353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370470元 采购明细项目: 处级办公桌 4张、处级办公椅 4把、班前椅 8把、处级书柜 4套、洽谈桌 4张、洽谈椅 16把、茶水柜 30套、科级及以下办公桌 50张、科级及以下办公椅 50把、文件柜(更衣柜)柜 50套、机柜 19套、小办公桌 14张、单人沙发 9个、茶几 6张、资料柜 5套、桌前椅 50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是家具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含家具)。
8.生产厂商的 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生产厂商的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生产厂商的 GB/T2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提供所投产品【处级书柜、科级及以下办公桌、文件柜(更衣柜)】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提供所投产品【科级及以下办公桌、文件柜(更衣柜)】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省级以上)检测报告。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第 12项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 5月 7日 至 2015年 5月 24日 ,每日 9:
00-11:
00, 14:
00-16: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1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 2015年 5月 7日 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 1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时间:
2015年 5月 28日 14: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21室 3.开标时间:
2015年 5月 28日 14:00 4.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12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郝 先生 李女士 2.联系电话:
022-27937066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 5号 3.采购人联系人: 孙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27396272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 5号(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
022-27937066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30038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xqcgzx6066@163.com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件: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5月 6日 20150353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办公家具购置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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